綠色產品與創新
化學物質管理
公司研發、生產、品保等相關環節可透過綠色零件承認及報告系統(Green Parts Aggregations & Reporting System, GPARS),瞭解綠色產品組成與含量等管控標準,並採取必要的管控措施。所有供應商供貨必須符合環旭電子制訂的《綠色環保產品規格》及《化學品管理辦法》,提供零件成分表、測試報告、符合聲明書以及安全資料表等資料,且需經專責單位審核後,方能使用。
我們遵循IECQ QC080000 有害物質流程管理系統標準,建立綠色零件/材料的管控程序,以達到產品符合國際及客戶的無有害物質規範,其主要管理要求如下:
- RoHS(Restriction of Hazardous Substances)指令於2006年7月1日開始實施,主要禁止使用鉛、汞、鎘、六價鉻、PBB、 PBDE、DEHP,BBP、DBP及DIBP於電子電氣產品中,以達到對環境及人體健康保護的目的。(RoHS指令包含 (2011/65/EU)及修正指令 (EU)2015/863)
- USI嚴格要求供應鏈中的各項物料必須符合RoHS指令的標準,以達成永續綠色合作及經營的目標
- REACH(Registration, Evaluation, Authorization, and Restriction of Chemicals)是對於進入歐盟市場的化學品強制要求註冊、評估和許可並實施監控所制定的法令規範,於2007年6月1日生效。該法案的提高了對於不同國家和地區的產品進入歐盟的品質要求和准入門檻
- REACH中的高關注物質(Substances of Very High Concern, SVHC)候選清單,供應商必須確認並告知USI所提供的零部件、副質材和包裝材料中,是否含有濃度高於0.1% (w/w) 的高關注物質。查詢目前高關注物質清單,請至ECHA 網站:https://echa.europa.eu/candidate-list-table
- REACH 附錄十七危險物質,供應商必須確認所提供的零部件、副質材和包裝材料中,禁止使用附錄十七所列之危險物質。查詢目前附錄十七危險物質,請至ECHA 網站:https://echa.europa.eu/substances-restricted-under-reach
- 加州65法案,即《1986 年飲用水安全與毒性物質強制執行法》,其宗旨是保護美國加州居民及該州的飲用水水源,使水源不含已知可能導致癌症、出生缺陷或其他生殖發育危害的物質,並在出現該類物質時如實通知居民。USI供應商必須確認所提供的零部件、副質材和包裝材料中,是否含有加州65管控的有害物質,並將資訊透過GPARS或調查問卷方式回覆給USI。查詢目前最新的加州Proposition 65管控的有害物質清單,請至OEHHA 網站:https://oehha.ca.gov/proposition-65/proposition-65-list
- 有毒物質控制法(TSCA)於1976年由美國環境保護局(EPA)實施,該法對引入新的或已經存在的化學品進行規範。主要目標是在新的商業化學品進入市場之前對其進行評估和監管,以規範1976年已經存在且對健康或環境造成不合理風險的化學品,並規範這些化學品的分配和使用
- TSCA禁止生產或進口不在TSCA清單中或受豁免限制的化學品。在TSCA列出的化學品被稱為「現有化學品」,而未列出的化學品被稱為新化學品。製造商必須在製造或進口用於商業用途的新化學品之前向EPA提交製造前通知
- 供應商必須確認所提供的材料中,是否含有TSCA管控的有害物質,並將資訊透過調查問卷方式回覆給USI
- EPA Website: https://www.epa.gov/chemicals-under-tsca
產品所含危害環境物質限制表(部分摘選)
管控需求 |
物質/法令 |
禁用物質及法令要求 |
鎘(Cd)及其化合物 |
鉛(Pb)及其化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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汞(Hg)及其化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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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價鉻(Cr6+)及其化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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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溴聯苯 (PB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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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溴二苯醚 (PB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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鄰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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鄰苯二甲酸丁酯苯甲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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鄰苯二甲酸二丁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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鄰苯二甲酸二異丁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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溴(Br)及其化合物 Bromin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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氯(Cl)及其化合物 Chlorin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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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氟烷基磺酸 (PFA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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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氟辛烷磺酸及其鹽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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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氟辛酸及其鹽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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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氯聯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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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2013/2/EU 包裝材料指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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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2013/56/EU 電池材料指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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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2019/1021/PoPs 法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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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EC) 1907/2006 REACH 法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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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加州Proposition 65 法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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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毒物質控制法 (TSC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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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消滅物質 |
磷化銦 Indium phosphide (2023/01/01) |
硫酸鎳 Nickel sulfate (2023/0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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氨基磺酸鎳 Nickel aminosulfonate (2023/0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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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溴雙酚A (TBBP-A)[依歐盟公告日期禁止/限制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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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鏈氯化石蠟 (MCCP)[依歐盟公告日期禁止/限制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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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物質 |
全球汽車申報物質清單 |
衝突礦產 Conflict Minerals |
USI於2020年導入專業的綠色價值鏈管理平台「綠色零件承認及報告系統(Green Parts Aggregations & Reporting System, GPARS)」,建立環境危害物質(EHS)資料庫,使用符合HSF(Hazardous Substance Free)、RoHS、REACH、WEEE以及USI 綠色環保產品規格要求的材料。針對現階段尚無技術取代的物質,制訂了「禁用物質消滅計劃」註。
綠色產品的永續發展是必然的趨勢,唯有建立長遠發展的綠色供應鏈管理模式,才能迎接接踵而來的挑戰。因此,我們從產品設計、物料採購、產品製造、運輸、包裝、銷售及回收的過程中,努力實現整體環境效益的最優化,整合上下游廠商的力量,共同建立一個安全且穩定的綠色供應鏈。
GPARS、EHS平台架構:
註:從2023/1/1前供應商出的貨若含有禁用物質項目,每項物質的含量不可超過1,000ppm,並於2023/1/1年起,禁止使用「磷化銦」、「硫酸鎳」、「氨基磺酸鎳」三項物質
依據聯合國化學品管理策略方針(UN Strategic Approach to International Chemicals Management, SAICM),持續推動化學品管理,減少有毒物化學物質與危險材料的釋出,使化學品健全管理成為實現永續發展的必要條件。為朝向聯合國化學品管理策略方針的目標邁進,及預防化學品進廠後可能引起的安全危害風險,我們建置相對應的化學品管制列表,列出不可使用的物質明細,推動並落實化學品源頭管理,所有化學品在導入前須事先與公司內部化學品資料庫比對,並經過專責單位審查後建檔列管,才能進入請購程序。對於化學品的運輸、裝卸、儲存、搬運、標示、使用、污染物管理及應急措施等,要求相關作業人員必須進行相應上崗前與定期的訓練,其相關紀錄也需要進行保存管理。
化學品安全管理程序: